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07年度中级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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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各高校、各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我省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厅直属事业单位开展经常性评聘工作的需要,我厅组建的四川省高职、高专学校教师、四川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以及四川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档案专业、工程技术、中小学教师六个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拟于今年10月下旬开展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我厅组建的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省普通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校、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成人中专),以及上述各类民办学校和厅直属事业单位上报的上述系列的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经省教育厅授予了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学科,由学校组建的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

二、评审材料的要求

1、凡需报省评审的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均需提交以下材料:

1)评审教师职务的人员,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其中,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校申报讲师职务的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主管部门需要存档的,可适当增加一份)

3)《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二份,(式样见附件一,分系列填写)

4)任现职以来(至少近三年来)的年度考核表或任职届满考核表一式一份;

    5)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属于年龄免试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属于按规定可先评后补的,需由学校出据书面意见并提交当年度外语考试成绩通知单)一式一份;

6)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属于年龄免试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7)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

8)学校、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综合推荐材料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政治思想表现、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一式一份;

9)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0)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论文、论著等科研成果一式一份;

2、上述材料中“一览表”和“简表”统一规格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所有材料中(除专家鉴定意见外)的印章需为红色。材料中凡系复印件的,均须由学校、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三、材料的包装和报送要求

1、各校、各单位中没有上述专业中级职务评委会的,均可报我厅评审,各市、州和省级其他部门主管的学校(单位),需委托我厅评审的,应先报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并在《评审表》“学校主管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栏中签署同意推荐的意见后方可报省评审。

2、申请者的“外语合格证复印件”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请装订在《评审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

3、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人一袋(一袋不够的,可装两袋),并在档案袋上填写有关材料的份数、专业、申请者单位、姓名和拟评职务。

申报者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明和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复印件或者免试证明请装订在《评审表》第一页前。

4、所有申报材料应由专人报送,当面审查无误,完备手续后为有效,评审材料请勿邮寄。

四、其它事项

1、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中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140.00元,需答辩的人员,另交答辩费60.00元,以上经费在报送材料时一并用现金支付。

评审费可由市(州)教育局、学校直接汇省教育厅财务科指定的帐户(答辩费请交现金)。

收款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开户银行:市建一支行人西分理处

银行帐号:51001416140051500643

“汇款用途”一栏需注明“职称评审费”字样。

联系人:范     联系电话:02886110982

由银行汇款的单位,在上报材料时应提交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一份。

    2、凡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或按规定外语考试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应合格而来合格者,其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3、凡需报省评审的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请各校、各单位务于10151018内将评审材料报四川教育宾馆(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成都中医药大学旁),逾期未报者后果自负。

4、评审结果在四川省人事厅网页(www.scrs.gov.cn)和四川省教育厅网页(www.scedu.net)公示10天。

5、凡评审通过者和未通过者,除《评审表》、《申报表》外,其所报材料一律不退,由评委会办公室统一销毁,请妥善保存有关原始材料。

省教育厅职改办联系电话:02886115996,联系人: 张熙



来源:川教职改办[2007] 4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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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9-6 11: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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